瑞典環境政策設立了明確的環境目標
瑞典制定了最遲需在2020年實現的16項環境質量目標。這些政策的總目標是給子孫后代留下一個不存在重大環境問題的社會。瑞典已在若干領域取得了巨大成功,但任務仍很艱巨。
瑞典是較早開始采用可持續理念的國家。早在上世紀60年代,瑞典就認識到,必須要應對自然資源迅速喪失問題,并牽頭組織召開了首屆聯合國環境大會,即1972年斯德哥爾摩大會。此后,瑞典一直積極致力于在國家和國際層面解決環境問題。
1999年,瑞典議會(Riksdag)通過了16項環境質量目標和72項全國性臨時目標。瑞典政府設立了一個特別機構─環境目標委員會─不斷對這些目標進行評估。該委員會在其最近公布(2008年春)的一篇報告中指出,需要對半數以上的環境質量目標加大投入力度,才能確保它們得以實現。隨后,瑞典政府計劃將一份新的環境質量目標法案提交議會審議。
控制氣候變化影響是最為重要的環境質量目標之一。不僅在瑞典,在世界其它國家,礦物燃料(石油和天然氣)燃燒都是導致溫室效應的首要因素。
瑞典是少數幾個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的工業化國家。1990-2006年間,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了近9%。同期,經濟總量則增長了44%。碳排放降低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采暖用油不再象以前那么多,而采取了使用生物質燃料的集中供熱方式。與1980年相比,這一降幅很大。1980年,瑞典全國共排放了8萬噸二氧化碳;2006年,這一數字略高于5.15萬噸。
盡管瑞典已成功減少了碳排放,但環境目標委員會仍指出,其減緩氣候變化影響的目標將難以在2050年之前實現。原因之一是,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仍在增加,并導致全球平均氣溫升高。
瑞典環境立法
環境立法對瑞典國內環境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瑞典環境法》于1999年施行。該法典新增了多項條款,例如:
?旨在保護自然環境且人人必須遵守的愛護和關注環境的通則。
?環境質量標準,確立自然環境可以承受的土壤、水和空氣中物質的最大和最小含量。
《 瑞典環境法》還規定,在獲準開展對環境有害活動之前,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考慮對人類、動物、土壤、水、空氣、景觀和文化環境的影響。
有害活動指利用土地、建筑或固定設施而導致污染物向土壤、空氣或水中排放或造成噪音、震動或輻射污染的任何活動。這一定義適用于工業、廢物處理廠以及污水處理設施等多個領域。對他人財產造成污染或破壞他人財產的任何人都需賠償損失。
我們所處的環境:無國界的挑戰
·環境問題通常會跨越國界,酸化和富營養化空氣污染物以及海洋排放物就是其例。
瑞典簽署的最重要國際環境條約是旨在保護鄰近海域的《赫爾辛基公約》、《奧斯陸公約》和《巴黎公約》。旨在逐步停止部分有害化學品生產和使用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瑞典發起的。瑞典積極參與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工作。該委員會負責監督實施1992年于里約熱內盧以及2002年在約翰內斯堡制定的環境行動計劃。
加入歐盟推動了瑞典環境政策的修訂。一方面,瑞典被迫放棄其部分更為嚴格的標準;另一方面,歐盟更有能力對排放物可能會通過降水進入瑞典的國家施加影響。此外,歐盟在全球環境公約談判方面也比其單個成員國具有更大的影響力。
·拯救波羅的海
波羅的海污染問題是很多國家都應承擔責任的一大環境問題。波羅的海流域總人口約為8000萬,瑞典的海洋環境也受到了中歐地區的影響。
波羅的海的環境問題特別嚴重,一些研究人員因此警告說,該地區存在生態惡化風險。這方面存在幾大原因:農業排放正導致海水富營養化,同時工業和廢物處理廠正在向海中排放重金屬、化學品、生活垃圾和有毒物質,對海洋造成了污染。北海的斯卡格拉克海峽(Skagerrak,介于丹麥和挪威之間)和卡特加特海峽(Kattegat,介于丹麥和瑞典之間)也受到了影響。
·應重視海洋政治工作
關于波羅的海問題的國際合作正在各領域開展。瑞典政府將海洋政治工作視為其重點工作,并安排了5億瑞典克朗,為在2010年之前在這方面采取措施提供資金保障。這些措施包括支持圣彼得堡和加里寧格勒新建污水處理廠。此外,瑞典政府還決定組建海洋環境專業研究所。瑞典2008年環境預算總額超過了47億克朗。在該預算資助的政策領域中,規模最大的是生物多樣性項目,另一個重要領域為綠色汽車業。在為綠色汽車業安排的3.4億克朗中,2.4億克朗用于向每位新型綠色汽車購買者支付1萬克朗補貼。瑞典綠色汽車銷售量占新車銷售量的三分之一。
瑞典環保業─一大增長市場
環境技術是瑞典的一個新型經濟行業。2006年,環境技術行業的營業額約為970億瑞典克朗,環境技術出口額達到了250多億克朗。瑞典政府將環境技術市場視為一個重要的增長市場。因此,政府三年間向瑞典貿易委員會劃撥了3000萬克朗,并要求該委員會加大工作力度,促進瑞典環境技術出口。
瑞典在很多領域均具有優勢,但其主要優勢是在廢物管理和可再生能源等領域制定系統解決方案。2006年,瑞典一級環保公司(環保業務占其總業務50%以上的公司)的就業人數為5.42萬,二級環保公司(環保業務占其總業務50%以下的公司)的就業人數為2.83萬。就業率最高的行業或部門為廢物管理、監測和控制以及可再生能源。
生態標識推動綠色環保
長期以來,瑞典在貼有生態標識的商品和服務方面一直領先全球。1985年,瑞典為有機食品設立了KRAV標識,以幫助消費者做出環保的購物選擇。貼有這一標識的商品必須滿足一定要求,即不得使用化學農藥、化肥或轉基因微生物。
1989年,北歐部長理事會將“天鵝”標識(Svanen)定為北歐地區的官方生態標識,目的在于促進可持續消費。該標識可確保商品和服務全過程(從原材料到廢品)的環境影響都得到了檢查和批準。設立這一標識的目的在于構建一個可持續社會,使子孫后代至少能夠與當代人一樣充分滿足其需求。
海岸線保護法草案正在審議中
2008年春季,瑞典環境部公開了瑞典海岸線保護方案,要求過度開發海岸線的地區應采取更嚴格的海岸線保護措施。與此同時,對于進入未遭破壞海岸線的交通條件符合要求且其開發利用有限的地區,可以放寬法規要求。目前,瑞典正在審議其名為“瑞典海岸線:寶貴環境資源”的海岸線保護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