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環保局對外發布消息稱,根據省政府有關要求,全省今年將要建成44座污水處理廠并開工建設4座污水處理廠,同時力爭全省所有縣城均建成1座以上污水處理廠,而省級以上開發區必須在年底前建成污水處理廠并投入運行。
為此,福建明確考核實施辦法規定,實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對不按要求完成減排任務的地方和企業實行必要的環保限批;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或者管網配套年度任務的市、縣(區),省發改委、國土資源廳、海洋與漁業局、環保局暫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設的當地城建項目立項、用地、用海、環評文件審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類政府性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