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從蘇州市全面深化河長制改革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從本月起,蘇州全面深化“河長制”改革,市級第一總河長由市委書記擔任。“有事找河長”成為治水新名詞。
蘇州境內河湖眾多,水域面積占總面積的42.5%,50畝以上湖泊384個,各類河道2萬多條。2014年,蘇州市推行河長制,初步形成政府主導、水利部門牽頭、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治水格局,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建設生態河道、治理生活污水,全市河道水質主要指標不斷提升,河道長效保潔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
據了解,蘇州全市2.1萬多條河道、湖泊,將建立市、縣、鎮、村四級河長體系,市級第一總河長由市委書記擔任,市長任總河長,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和分管水利副市長擔任副總河長。各級將分解任務,一河一策,一事一辦,使“有事找河長”成為治水新名詞。
蘇州水利局局長王國榮表示,到2018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提前兩年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2020年,蘇州全市河湖管理保護機制基本建立,現代水治理體系率先形成,水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態文明格局初步確立。用水總量控制在63.26億立方米以內,全市水功能區達標率達到82%,“水十條”考核斷面水質優于III類的比例達到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