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每個人的健康和生活息息相關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有可能在三年后面臨尷尬境地。
按照目前的規定,2012年7月1日,是《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下稱《標準》)全面實施的最后期限。屆時,自來水的水質亦須符合上述標準。
然而,業內人士對此并不樂觀。在日前舉行的水業高級技術論壇上,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秘書長邵益生表示,2012年所有城鎮水廠供水完全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基本不可能”。
水廠改造遲遲未動
《標準》發布于2007年1月26日,并于當年7月1日開始實施。
考慮到地方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其中部分指標的實施項目和日期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確定;但《標準》規定,全部指標也不得遲于2012年7月1日實施。
與實施了多年的1985年標準相比,新出臺的《標準》指標總數由35項增加到106項,毒理指標由15項增至74項。單從指標數量來看,已達到2001年的美國飲用水標準。
然而,邵益生指出,《標準》發布至今研究雖做了不少,工程層面的實際行動卻非常不夠。在他看來,縣級以上的城鎮,約有一半以上,甚至還未必能達到1985年的標準;西部一些小城鎮的水廠,由于缺少消毒和監測,水質更是基本取決于水源狀況。
清華大學環境系教授劉文君也認為,鑒于中國當前水源污染的問題難以好轉,“水廠改造迫在眉睫”。
而中國大部分水廠,還是采用傳統的常規工藝,即“混凝、沉淀、過濾、消毒”。這固然能除去常規懸浮物等雜質,但對于微量有機污染、新型致病微生物等物質,卻無能為力。此外,管網陳舊導致的“二次污染”,也影響著管網末端的用戶水質。
生活飲用水三年內難以全部達標
業內人士并非杞人憂天。衛生部2007年開始的第一批城市飲用水衛生監測網絡試點顯示,在北京、黑龍江等七個偏東部的省份,市政水廠的出廠水水質合格率在78%左右,自建設施供水的合格率僅為39%。
引入社會資本或成突破口
水質改善為何困難重重?邵益生坦言,政府規劃編制滯后的問題不容忽視。
例如,2007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建設部、衛生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就聯合編制了《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2006年-2020年)》,確立了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的目標。為了完成該目標,水利、環保、建設、衛生四部門應各自制定下位規劃;然而至今,這些規劃都未完成并出臺,這也客觀上導致了國有水廠改造工藝的推遲實施。
邵益生透露,建設部目前正在組織專家編制《2009-2012年城市供水水質保障和設施改造規劃》,重點是凈水工藝改造和供水管網等,希望在2012年前解決水質達標的問題,如能通過,“投資空前”。
然而,邵益生也承認,根據以往經驗,“計劃趕不上變化”。
一直關心中國水務的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則認為,資金是改善水質的重要因素。改造凈水工藝需要資金,水質檢測也需要資金。
生活飲用水三年內難以全部達標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水質安全監測室主任鄂學禮曾表示,如粗略計算,對單一水樣按《標準》全項檢驗的費用約1.5萬至2萬元。對于眾多管理模式落后、甚至連年自報“虧損”的國有水廠,籌集足夠資金進行設備改造,無疑是個難題。而在規劃滯后的背景下,國有水廠全部等待政府財政投入來改造工藝,似乎又緩不濟急。
對此,金永祥認為,國有水廠引入社會資本,是個可以考慮的“突破口”。同時,地方政府還可以通過改革水價形成機制為吸引社會資本提供激勵。然而,這便涉及到水業改革與城市公用事業治理模式的轉變。
業內人士認為,要保證《標準》不至于在三年之后面臨“落空”的窘境,政府有關部門需要盡快采取進一步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