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制是加強河湖管理、解決河湖存在諸多問題的一種良策,之前已有8個省市試行,效果非常好。經過幾個月的努力,目前已有25個省市制定了河長制的實施方案,其中近20個已由省(市)委?。ㄊ校┱鷾食雠_。”3月3日下午,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散會后,列席的水利部部長陳雷經過“部長通道”時接受記者采訪,介紹自去年底全面推行河長制以來的情況
“河長制”,即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轄區內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長制”是從河流水質改善領導督辦制、環保問責制所衍生出來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為了保證河流在較長的時期內保持河清水潔、岸綠魚游的良好生態環境。
“河長制”在江蘇太湖流域推行,并逐漸得到推廣。直至去年10月11日召開的中央深改組第28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12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全面推廣河長制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河長制”將在全國推廣落實。
讓“河長制”真正成為治水良方。首先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制度,完善有關措施。尤其是要壓實責任,將治理河流的責任落實到人。從省長、市長、縣長到鄉鎮長,層層落實,層層分解,把責任具體到每一個河流的斷面。由省市縣鄉四級黨政領導作為河長,特別省級由總河長牽頭,各部門協調配合,這樣把河流管理保護治理好。
其次加強督查,讓“河長制”落地生根,絕不容許弄虛作假。我國水環境污染治理已刻不容緩,從嚴從實督查“河長制”開展情況,方能壓實責任,讓那些“河長”們切實投身到河流治理中去。對那些拖拉懶散,沒有完成制度任務的;那些陽奉陰違,“河長制”有名無實的,必須嚴格問責,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促進整改。
正如陳雷部長介紹的那樣,有25個省市把目標定在2017年底全面啟動實施“河長制”,力爭提前完成中央任務,這方面還有一套審查、督促、監督、驗收的機制。我們相信,經過各地的共同努力,一定會圓滿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付的任務,讓“河長制”在全國落地生根,讓河湖面貌發生很大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