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到昆明市調研河長制和垃圾處理的主要做法和成效,進一步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學鋒陪同調研并主持座談會。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成調研組到云南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開展立法調研。昨日,調研組來到昆明市,對河長制和垃圾處理的主要做法和成效進行專題調研,并深入撈漁河濕地公園和呈貢垃圾焚燒廠,實地了解有關情況。自2008年以來,昆明在滇池流域全面推行河(段)長責任制,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體系,構建黨政主導的河(段)長領導體系和多方參與的綜合監管體系。通過多年努力,出入滇河道水環境綜合整治階段性目標基本實現,入湖河道水質和滇池水質得到改觀。垃圾處理方面,昆明市不斷完善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全面推進環衛體制改革,扎實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等,如今生活垃圾收集率、清運率及無害化處理率均達到100%。調研組表示,昆明市在水污染防治和垃圾處理工作中不斷探索,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并形成了自己的經驗,希望昆明市繼續做好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同時積極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各項工作。
趙學鋒表示,長期以來,昆明市的環保工作得到了全國人大、環保部和省人大、省環保廳的關心重視與支持幫助,河長制得到了全國的認可和推廣,這既是對我們的鼓勵,也是對我們的鞭策。在今后工作中,昆明市將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按照調研組的指示精神,認真履職盡責,不斷加強防治水污染,保護和改善昆明市生態環境,為昆明加快建設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