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9月11日發布了《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范和加強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辦法》明確,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項管理。
根據《辦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范圍包括: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質較好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地下水環境保護及污染修復;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跨界、跨省河流水環境保護和治理;國土江河綜合整治試點;其他需要支持的有關事項。《辦法》明確,地方財政及環境保護部門要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中央撥付的專項資金,組織實施相關工作,對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項目予以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