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中心城區34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對所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標立界、嚴厲打擊非法養殖等行為……日前,《洛陽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印發。根據部署,洛陽市今年將全面實施流域環境綜合治理,著力解決突出水環境問題,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
深化重點流域治理
今年,洛陽市將按照“四河同治、三渠聯動”工作部署及河長制工作要求,全面推進河渠綜合整治,實施中心城區、縣級河道治理工程。其中,中心城區年底完成34公里(伊河13公里、洛河21公里)整治任務,偃師市、孟津縣、新安縣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務;其他縣加大工程推進力度,確保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
按照部署,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將完成黑臭水體治理任務,偃師市、孟津縣、新安縣基本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其他各縣基本完成黑臭水體的截污納管工作。此外,洛陽市還將強力推進河渠截污工程,年內將重點對市區范圍內“四河七渠”(洛河、伊河、澗河、瀍河,中州渠、秦嶺防洪渠、邙山渠、鐵路防洪渠、定鼎門排澇渠、新區排澇西干渠、伊東渠)進行河渠排污口排查和截流工作。
在深化工業污染防治方面,洛陽市將嚴格環境準入,針對不同主體功能區、環境功能區、生態紅線區、水污染防治重點控制單元區的生態環境特征和環境承載能力,分區分類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并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推動工業節水。10月底前,洛陽市還將完成18家產業集聚區企業截污任務。
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
今年,洛陽市將對全市所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標立界,設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交通警示牌和宣傳牌;在一級保護區周邊人類活動頻繁的區域設置隔離防護設施。
根據部署,洛陽市將在2017年整治的基礎上,采取關閉、取締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及排污口等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
為切實消除水源地安全隱患,洛陽市將在今年開展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檢查,定期評估水源地環境狀況,對專項檢查和評估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制訂整治方案,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切實消除水環境安全隱患。
推動落實河長制
洛陽市要求,原則上市級河長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縣級河長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鄉級河長每半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級河長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基層巡河員每日至少巡河1次,重點開展河道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資源保護、防洪能力提升和行政執法監管、涉水規劃建設等工作,真正做到“守河有責、守河擔責、守河盡責”。
按照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要求,各縣(市)區將組織開展對未經處理且直排入河的生活污水、畜禽養殖廢水、工業廢水等排污口,以及排污溝渠的排查整治,開展河湖垃圾、雜物、違建清除及水面干凈的“三清一凈”行動等。
加強執法監管
今年,洛陽市將加強對城鎮和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涉水工業企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加油站等涉水污染源的執法監管,特別是加大對氮、磷等污染物監管力度,促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同時,開展工業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專項執法檢查,按照“發放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的要求,依法查處無證排污、超范圍排污等行為。另外,嚴厲打擊非法養殖、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行為。
此外,洛陽市還將全面開展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情況排查工作,梳理超標問題清單,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期限,切實加強執法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