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廣東網11月25日電 (記者 宋秀杰 康孝娟) 作為廣東省跨界治污典型的淡水河,經過惠州、深圳聯手治理一年,雖在流域限批、治污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績,但該河水質尚未根本好轉。
源于深圳的淡水河流入惠州,是東江二級支流,流域面積一千多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占四成,惠州占六成。淡水河污染對東江流域間接影響很大。多年來,該河污染嚴重,數十萬群眾深受影響。
據了解,該河的治理已經連續兩年被廣東省人大列入重點建議案,連續三年被列入廣東省環保局掛牌督辦的重點區域環境問題。久治不愈的“病根”,是深惠兩地治污協調機制未真正形成。
早在十一年前,深圳和惠州曾就淡水河治污達成了第一次共識,共同制訂了整治工作方案,后因雙方分歧較大,合作最終“流產”。
今年五月,深惠再次簽訂綜合治理計劃,明確了兩地的污染整治范圍、目標、進度安排,并建立健全了聯系會議、廣東省人大代表視察和督辦、深惠主要領導定期會商等多項制度,聯合科學治污的工作機制初步形成。
今年七月,兩市商榷決定,從二00九年起四年內投入六十多億元人民幣進行淡水河流域的綜合治理。
據悉,到今年年底,淡水河流域深圳的污水處理能力將達到每日七十七萬多噸,惠州的處理能力也將達到每日十萬噸,處理率為百分之五十。
然而,廣東媒體披露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淡水河水質并未得到根本好轉。
惠州市相關部門表示,由于部分鄉鎮財政資金匱乏,一定程度影響了惠州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進度。淡水河沿岸八個鎮(街道)目前只有兩個建成投入運行。
深圳淡水河沿岸所有鎮(街道)雖然基本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受到征地拆遷等諸多因素影響,配套管網普遍滯后于主體工程建設。這意味著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率不到四成。
加上淡水河一直處于“邊污染邊治理”狀態,地方政府面臨保增長的經濟壓力,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和重污染企業淘汰、關閉的步伐還不夠快。
因此,雖然深惠兩地同時推進淡水河治污工作,卻遲遲不見效果。廣東省環保局和省人大代表紛紛提出,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嚴格問責制,“鐵腕治污”,爭取河流水質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