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東莞水資源的破壞主要來自城市化、工業化進程,近年來大部分河段均有惡化趨勢,部分河流、水庫已經喪失了原有使用功能。那么這個責任成本主要由誰來承擔?顯然不宜過多轉嫁到居民用戶上,工業用戶應該在污水處理中體現更大的社會責任。
熱點解讀 梁銳專欄
東莞水資源的破壞主要來自城市化、工業化進程,近年來大部分河段均有惡化趨勢,部分河流、水庫已經喪失了原有使用功能。那么這個責任成本主要由誰來承擔?顯然不宜過多轉嫁到居民用戶上,工業用戶應該在污水處理中體現更大的社會責任。
日前市物價局公示了待定的兩套污水處理費調價方案,工業用戶的污水費肯定得漲,只不過第二套方案比第一套方案多漲了1分錢,問題聚焦于居民用戶是否也得漲。
對此,我們首先得搞清楚調價的針對性。調價有兩個動機,一是解決“收不抵支”,二是省政府明確要求珠三角地區2009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不低于0.8元/噸,而目前我們的綜合收費為0.78元/噸。待定的兩個方案都能解決以上問題,那么在此框架內,筆者認為應著重考慮哪一個方案更合情理、更契合將來的發展。污水治理是關系環境保護的重要舉措,這決定了污水處理是帶有公益性質的非單純企業行為,同時也決定了污水處理的收費,應該是在現有法規規定成本的基礎上加以適當的微利。
循此定位,筆者極為認同官方針對本次價格調整所提出的“使用者付費、污染者付費、保護者受益”的理念。既然使用者與污染者付費,那么必須考量到底誰使用得多,污染得多、東莞現行污水處理費標準為居民生活用水0.7元/噸,其他用水0.8元/噸,綜合收費為0.78元/噸。可見工業用戶的用水量較大,影響綜合收費的權重較高。而且,橫向比較周邊城市,廣州、佛山、惠州的污水費標準中,工業類比居民生活類均高出0.2元以上。較之第一個方案,我們第二個方案工業用戶僅需多支付0.01元,為0.89元/噸,仍然只比居民用戶的0.7元/噸多出0.19元,并不算苛刻。
至于污水費可否像自來水費一樣搞階梯式收費,筆者認為不妥。我們平時所謂的水費,其構成可以分解為三部分不同性質的來源:自來水費(即水廠成本與利潤)、水資源費與污水治理費。東莞在2008年底已基本全面實施階梯式水費,作為一種根據用水量分段位計價的方式,它強調“多用多付,遏制浪費”。在階梯式計價過程中所增溢的部分,應屬于水資源費。如果污水治理費再搞階梯式,就等于把水資源費從另一個角度再算了一遍,似無必要也不盡合理。
事實上,東莞的水污染問題一直被水資源問題所遮蔽。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高級工程師曾在東莞市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專家評審會上,針對東莞水利部門“東莞人均用水少”的說法,明確指出“問題的重點不是缺水,而是水污染”。據報道,東莞水資源的破壞主要來自城市化、工業化進程,近年來大部分河段均有惡化趨勢,部分河流、水庫已經喪失了原有使用功能。那么這個責任成本主要由誰來承擔?顯然不宜過多轉嫁到居民用戶上,工業用戶應該在污水處理中體現更大的社會責任。由此看來,第二套方案既不會給工業用戶帶來太重負擔,也貼近“惠民生”之義,更能體現調價的原則。(作者系海關系統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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