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區白澤湖鄉羅家湖水污染事件于4月9日發生后,市、區領導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使水污染事件得到及時有效遏制,保證了沿湖群眾的人畜飲水安全,有效地減少了沿湖群眾的財產和經濟損失。
4月12日,市委副書記陶方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汪瑩純就事件的妥善處置工作分別提出明確要求。市委副書記陶方啟在專題批示中要求宜秀區委、區政府要認真對待、認真處理,市直相關部門應予支持、督促,謹防人畜飲食湖水及死魚,特別要注意對其他水域的污染,確保今后不再發生同類事件。宜秀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就事件的處置工作做出部署,并成立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力以赴做好事件的各項處置工作。
在水污染事件的處置過程中,該區一是及時做好取證和筆錄工作。市、區漁業、環保等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做了取證和筆錄等相關工作;區衛生部門工作人員及時提取水樣并送達市疾控中心檢測;事發當日21時,當地公安部門立即派人到達現場展開調查,并于12日晚對事件兩當事人執行刑拘。二是加強現場監控。該區白澤湖鄉政府及時發布并張貼通告,及時收集被村民撿拾回家的死魚,禁止沿湖各村人畜飲用湖水、食用湖內死魚。同時,對承包方打撈的死魚就地封存并相繼采取無害化處理,有力切斷死魚外流渠道。三是全面監測水質。省、市、區環保、漁業、衛生等部門加大對所在水域監測頻度,在此期間派出專人,對湖區水質進行全天候監測,及時做好水質化驗。與此同時,白澤湖鄉政府及時以書面形式要求羅家湖承包方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采取切實可行措施,控制污染源。水利部門及時關閉通江涵閘,有效防止污水污染長江。四是積極做好宣傳穩定工作。事件發生后,省、市各級媒體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開展了有力、有序、有效的新聞報道,正確引導了社會輿論,為事件的妥善處理提供了有力的輿論支持。同時,該區廣泛利用廣播宣傳、張貼通告、散發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對沿湖群眾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及時做好水質化驗通報,避免了群眾由于謠傳造成的恐慌。目前,湖區群眾情緒穩定。
從4月15日安徽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發布的對4月13日所取水樣監測結果表明,破罡湖、羅家湖水體中甲氰菊酯的含量很低,對人畜飲用及工農業生產不構成影響,事件的有關后續處理工作正在有序進行。